设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
江苏省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8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设立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22009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014000271Q200012200900001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文物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000014000271Q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同级授权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大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到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一)独立的法人资格;(二)主要业务与申请开办艺术考级专业相关,并具有良好的艺术、学术水准和社会信誉;(三)自编并正式出版发行的艺术考级教材;(四)申请开办的艺术考级专业必须有本单位的相应专业的考官,并且本单位考官应当占考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五)适应艺术考级需要的场所和设施;(六)专门的工作机构和健全的规章制度。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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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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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考级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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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自编并正式出版发行的艺术考级教材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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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拟聘请的艺术考级考官的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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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考级工作机构办公地点和考试场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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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考级工作机构的组成和工作规则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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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1工作日 按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 受理
2 审核 6工作日 按照《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核 审核通过
3 许可 1工作日 按照《行政许可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资格证书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197项 设置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机构审批。 【规章】 《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31号)。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修订。 第九条 申请开办艺术考级活动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当载明拟开办的艺术考级专业、设置考场范围,考级工作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开办资金的数量和来源,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申请书由申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二)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三)考级工作机构的组成和工作规则; (四)考级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证明文件; (五)考级工作机构办公地点和考试场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六)自编并正式出版发行的艺术考级教材; (七)拟聘请的艺术考级考官的材料; (八)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苏政发〔2016〕117号)第78项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25-83666427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7798839
办理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大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窗口)
咨询方式
  • 025-83666427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7798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