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拓印馆藏二、三级文物的审批
江苏省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8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复制、拓印馆藏二、三级文物的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68002002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014000271Q200016800200202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专家评审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文物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000014000271Q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大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到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符合相关法定要求。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复制、拓印馆藏二级文物和馆藏三级文物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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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省辖市文物局意见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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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复制、拓印单位资质及操作人员资格证件复印件或证明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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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复制、拓印馆藏文物协议草案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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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复制、拓印文物目录清单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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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复制、拓印方案及论证报告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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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申请 0工作日 申请人向登记(发照)机关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 受理 1工作日 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1、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1 个工作日内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有关要求的,1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出具材料补正告知书 3、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送达《受理通知书》。
3 专家论证 3工作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以及文物复制、拓印有关标准。 出具专家意见
4 审查 2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1、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批准决定; 2、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批准决定。
5 决定 2工作日 复核审查步骤提出的决定意见。 1、作出批准决定的,发放《关于XXX的批复》; 2、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2个工作日内送达《关于 XXX的意见》。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关于×××的批复
审批结果样本 关于×××的批复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77号) 第三十二条 修复、复制、拓印馆藏二级文物和馆藏三级文物的,应当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25-84699895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7798839
办理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大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窗口)
咨询方式
  • 025-84699895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7798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