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的组织推荐评审认定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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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18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8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的组织推荐评审认定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00072200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014000271Q200072200600001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文物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000014000271Q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大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到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申请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该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 2、掌握相对完整的资料; 3、具备实施该项目保护计划的能力和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及条件; 4、在同类单位中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申报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3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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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1工作日 材料齐全
2 审核 178工作日 依法审核
3 决定 1工作日 依法决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18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80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通知公告
审批结果样本 通知公告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25-83420066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7798839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办理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大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窗口)
咨询方式
  • 025-83420066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7798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