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确认 | 基本编码 | 000722010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000014000271Q200072201000001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办理形式 | 网上办理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文物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000014000271Q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一楼省文化和旅游厅C26、C27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到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1、江苏省内具有开展入境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2、拟入境人员的基本信息(外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3、入境后的主要游览行程。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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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被邀请人员信息 |
空白表格 | 申请人自备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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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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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0.5工作日 | 材料齐全 |
2 | 审核 | 1工作日 | 依法审核 |
3 | 决定 | 0.5工作日 | 依法决定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旅游邀请函 |
审批结果样本 |
旅游邀请函 ![]()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范性文件】《关于被授权旅游单位办理邀请外国人来华旅游手续的暂行管理办法》(外发〔2016〕6号) 各省(区、市)旅游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负责为本省(区、市)旅行社组织的外国来华旅游团组审发团体签证用“旅游邀请函”。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25-83421332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77988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