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单位(含水下文物保护单位、水下文物保护区)的核定
江苏省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8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文物保护单位(含水下文物保护单位、水下文物保护区)的核定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基本编码 32072201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014000271Q232072201400001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江苏省文物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000014000271Q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大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到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符合相关法定要求。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指导意见

示例样表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2

申请报告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 1工作日 材料齐全
2 审核 6工作日 依法审核
3 决定 1工作日 依法决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8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水下文物保护单位批复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十三条 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直接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报国务院核定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号) 第五条 根据水下文物的价值,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章规定的有关程序,确定全国或者省级水下文物保护单位、水下文物保护区,并予公布。在水下文物保护单位和水下文物保护区内,禁止进行危及水下文物安全的捕捞、爆破等活动。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第六条 省文物行政部门在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直接确定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报省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25-84699310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7798839
办理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大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窗口)
咨询方式
  • 025-84699310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25-87798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