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江苏省

0

到现场次数 

3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1605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014000650A200011605400002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000014000650A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B10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1、海洋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应属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建设单位已编制完成海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建设单位已按要求完成信息公开; 4、申请材料齐全。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报批申请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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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申请人自备 2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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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删除不宜公开信息内容说明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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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2工作日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 出具受理通知书
2 审查 12工作日 按照环评导则和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进行技术审查 同意/不同意
3 决定 1工作日 出具审批决定意见 审批决定意见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批文 审批结果名称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XXXX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8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令第9号公布,2017年11月4日修正)第四十七条: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对海洋环境进行科学调查,编制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06年9月19日国务院令第475号公布,2018年3月19日修正)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海洋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有核准权的海洋主管部门核准。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025-83666209;025-83666355;信件: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生态环境厅窗口;电子邮件:hpc@jshb.gov.cn;网上咨询网址:http://sthjt.jiangsu.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25-86266079;信件: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办理地点
  •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B10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25-83666209;025-83666355;信件: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生态环境厅窗口;电子邮件:hpc@jshb.gov.cn;网上咨询网址:http://sthjt.jiangsu.gov.cn/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25-86266079;信件: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