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基本编码 | 000116054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000014000650A200011605400002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000014000650A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B10窗口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1、海洋项目环评审批权限应属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建设单位已编制完成海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3、建设单位已按要求完成信息公开; 4、申请材料齐全。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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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报批申请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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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2 |
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申请人自备 | 2份 | 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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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
3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删除不宜公开信息内容说明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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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环节名称 | 办理时限 | 审批标准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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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受理 | 2工作日 |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 | 出具受理通知书 |
2 | 审查 | 12工作日 | 按照环评导则和法律法规政策要求进行技术审查 | 同意/不同意 |
3 | 决定 | 1工作日 | 出具审批决定意见 | 审批决定意见 |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3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批文 | 审批结果名称 |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XXXX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8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令第9号公布,2017年11月4日修正)第四十七条: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全国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应当对海洋环境进行科学调查,编制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报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06年9月19日国务院令第475号公布,2018年3月19日修正)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海洋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有核准权的海洋主管部门核准。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电话:025-83666209;025-83666355;信件: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生态环境厅窗口;电子邮件:hpc@jshb.gov.cn;网上咨询网址:http://sthjt.jiangsu.gov.cn/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电话:025-86266079;信件: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