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其他行政权力 | 基本编码 | 321017035000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0201436100XM432101703500001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中介服务 | 无 |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32090201436100XM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办理地点 | 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18号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55综合窗口; | ||
办理时间 |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申请人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提供材料齐全并符合要求。
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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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委托书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非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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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更多 |
2 |
房屋所有权证或权属证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3 |
身份证明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政府部门核发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4 |
房屋租赁合同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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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
法定办结时限 | 999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 其他 | 审批结果名称 |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
审批结果样本 |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 0515-89918660 |
监督投诉方式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88333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