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002015003002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0000140000609200201500300201 | ||
| 行使层级 | 省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中介服务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 特别程序 | 无 | ||
部门信息
| 实施主体 |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 办理地点 | 办公地址: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建邺大厦1518室);江苏省政务服务大厅(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 | ||
| 办理时间 | 办公时间: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江苏省政务服务大厅(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30~5:00) |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表格下载 | 来源渠道 | 纸质材料 | 材料必要性 | 填报须知 | 详情 |
|---|---|---|---|---|---|---|---|
| 1 |
申请人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应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
| 2 |
采矿权抵押备案解除信息表 |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必要 |
|
查看更多 |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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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 法定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结果名称 | 通知 |
| 办理结果样本 |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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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09号)第五十七条“矿业权设定抵押时,矿业权人应持抵押合同和矿业权许可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矿业权抵押备案解除后20日内,矿业权人应书面告知原发证机关”。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 咨询方式 | (一)来访、信函咨询: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矿业权管理处 (二)电话咨询:025-86599692、025-86599686 |
| 监督投诉方式 | (一)监督、投诉电话:025-86599760、86599768 (二)监督、投诉邮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官网举报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