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查询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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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次数 

5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查询
基本信息 承诺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1018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014000802N232201101800001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无特殊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江苏省民政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77号212室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春季(3月1日~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夏季(7月15日~9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秋冬季(10月~2月):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当事人申请

办理材料
该事项无需办理材料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办理结果名称
办理结果样本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行政法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规章】《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省政府令第99号)第十三条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逐步缩小城乡和地区之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距;有条件的设区的市,可以统一城乡和本行政区域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规范性文件】《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101号)2﹒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及时公开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相关法规政策,重点公开最低生活保障等方面信息,包括救助条件、覆盖范围、对象认定、救助标准、审核审批程序等。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25-83590400
监督投诉方式 025-83590502
办理地点
  •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77号212室
咨询方式
  • 025-83590400
监督投诉
  • 025-8359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