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江苏省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基本信息 承诺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327007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000550232674U232201432700701
行使层级 省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13号6楼6号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08:30-11:30,下午13:30-17:30(夏季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法定工作日:上午 08:30-11:30,下午13:30-17:30(夏季14:30-17:30)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受理条件: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 收费:……(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2.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 省国资委转发中组部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 苏人社发[2023]29号 一、全面取消就业报到证。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高校毕业生接收佐证材料

申请人自备 1份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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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其他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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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其他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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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1.《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 收费:……(六)办理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接收手续……。 2.省委组织部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 省国资委转发中组部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取消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关衔接工作的通知 苏人社发[2023]29号 一、全面取消就业报到证。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25-83238885、12333
监督投诉方式 025-83238920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电话
地址
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toZwfwLogin.html?functionId=AF6116F3C928C0ADE053651E480AC77B
行政诉讼
部门
电话
地址
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toZwfwLogin.html?functionId=AF6116F3C928C0ADE053651E480AC77B
办理地点
  • 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13号6楼6号窗口
咨询方式
  • 025-83238885、12333
监督投诉
  • 025-83238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