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
宝应县

0

到现场次数 

3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3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
基本信息 承诺件 不收费
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基本编码 322014016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23014433130R4322014016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中介服务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宝应县安宜东路84号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中心人力资源大厅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1、在我省居住和生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2、在我省经工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承包土地规模化经营的创业农民提供土地流转协议); 3、提供创业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应是最近5年内登记注册;申请的贷款仅用于创业项目购置固定资产或补充项目运营资金; 4、申请人最近5年应无不良信用记录。申请人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料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类型 办理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149号)、《关于做好江苏省富民创业担保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苏财金〔2018〕124号)、《中国人民银行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南银发﹝2017﹞66号)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8207591
监督投诉方式 0514-88227417
办理地点
  • 宝应县安宜东路84号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分中心人力资源大厅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8207591
监督投诉
  • 0514-88227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