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22014314005 |
| 业务办理项编码 | 11320982553776482X432201431400501 | ||
| 行使层级 | 县级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 中介服务 | 无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 特别程序 | 无 | ||
部门信息
| 实施主体 | 盐城市大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窗口办理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
| 办理地点 | 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盐城市大丰区飞达东路100号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3、14号窗口 |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和外省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办理流程
点击查看办理流程图
>
办理时限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办理结果
| 办理结果类型 | 无 | 办理结果名称 | 无 |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61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和外省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社〔2019〕161号,社会保险补贴1.补贴对象。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和外省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具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咨询投诉
| 咨询方式 | 0515-82030865 |
| 监督投诉方式 | 0515-12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