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许可
盐城市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许可
基本信息 查看详版指南>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实施编码 11320900014354993J3000112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900014354993J300011200100002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总所关于设立分所的合伙人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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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派驻律师的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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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住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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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设立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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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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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总所向拟设分所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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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总所所在地省或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律师事务所符合设立分所条件并同意设立分所的意见或总所关于符合设立分所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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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资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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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律师事务所总所章程、分所管理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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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受理及送达环节 1工作日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于受理的事项,应当出具合法有效的《受理通知书》,做到“一事一单、一单一号、一一对应”,受理时要求申请人阅读并签订《行政审批申请承诺书》。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不予受理的,要说明理由和依据,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办理地点
  • 盐城市府西路1号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D11司法局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5-69083777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5-69083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