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业务
扬州市

0

到现场次数 

999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对在城市照明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业务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基本编码 00081700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1000014407039B300081700400001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1000014407039B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2号楼一层C厅09号施工许可阶段综合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受理条件:

    在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推荐表(单位)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其他 1份 非必要

查看更多
2

推荐表(个人)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其他 1份 非必要

查看更多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999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其他 审批结果名称 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的决定
审批结果样本 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的决定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规章】《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号) 第五条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对在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 增补依据
  • 城市照明主管部门应当对在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4-87370011、87961636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7329923,0514-87961658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在城市照明节能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办理地点
  • 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2号楼一层C厅09号施工许可阶段综合窗口
咨询方式
  • 0514-87370011、87961636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4-87329923,0514-8796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