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生产许可延续
徐州市

0

到现场次数 

1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化妆品生产许可延续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基本编码 000172001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300MB1674648L300017200100003
行使层级 市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300MB1674648L
实施主体性质 受委托组织 权力来源 上级委托
窗口办理 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12窗口
办理时间 7月15日至9月30日,工作日上午9:00到12:00、下午14:00到17:30;其余时间,工作日上午9:00到12:00、下午13:30到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企业法人
  • 受理条件:

    申请人应当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90个工作日至30个工作日期间提出延续许可申请,并承诺其符合《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条件。申请人应当对提交资料和作出承诺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逾期未提出延续许可申请的,不再受理其延续许可申请。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表

空白表格 示例样表 申请人自备 必要

表格内容应填写完整、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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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必要

应提供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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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延续申请自查承诺书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必要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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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自查并撰写的自查报告

申请人自备 必要

企业对照《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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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许可部门要求的其 他资料

申请人自备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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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递交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签订的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自备 必要

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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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企业关于申请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必要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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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1 受理 0工作日 1、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2、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补正通知书》; 3、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不予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受理通知书》
2 审核 0工作日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内容审查。(现场核查时间不计算在内) 同意/不同意
3 许可决定 1工作日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对许可决定进行核准。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4 送达 0工作日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不包含依法进行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专家评审、现场核查时间等所需的时间。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名称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审批结果样本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化妆品卫生监管条例》(卫生部令第3号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批准)第五条 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卫生监督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颁发,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化妆品生产。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问: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新办、延续、变更、补发都是在哪办理,如何办理?
答: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新办事项由省局直接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延续、变更及补发等事项都由省局委托设区市的市场监管局或相关行政审批局实施。化妆品生产许可所有事项都是通过化妆品生产许可信息管理系统来进行申报,申报采用全程电子化流程,无须提交纸质资料,纸质资料留档备查。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电话:0516-80282737,网上咨询:http://xz.jszwfw.gov.cn/,邮寄信件咨询: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12窗口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6-12315, 0516-83727053,投诉信件邮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11号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1室,邮编:221018,网上投诉:http://xz.jszwfw.gov.cn/
权利义务
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办理地点
  • 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12窗口
咨询方式
  • 电话:0516-80282737,网上咨询:http://xz.jszwfw.gov.cn/,邮寄信件咨询: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12窗口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投诉电话:0516-12315, 0516-83727053,投诉信件邮寄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11号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1室,邮编:221018,网上投诉:http://xz.jszwfw.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