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赣榆区

0

到现场次数 

20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基本编码 000523004000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20707346435255N400052300400001
行使层级 县级 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部门信息
实施主体 连云港市赣榆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实施主体编码 11320707346435255N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窗口办理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卫健委综合窗口(赣榆区盛世路8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标准
  • 服务对象:自然人
  • 受理条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八条第三款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按照规定继续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相关奖励扶助。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表格下载 来源渠道 纸质材料 材料必要性 填报须知 详情
1

户口簿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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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死亡证明(子女死亡的)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3

婚姻状况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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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5

收养证(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的)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6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免提交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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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表

申请人自备 1份 必要

查看更多
序号 环节名称 办理时限 审批标准
1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 1工作日
办理时限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无法定办结时限
收费情况

不收费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名称
法律依据
  • 设定依据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地方性法规】《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八条第三款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者,按照规定继续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相关奖励扶助。

  • 增补依据
常见问题
暂无
咨询投诉
咨询方式 0518-86212187
监督投诉方式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6212339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区司法局或上级主管部门
电话0518-86223128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徐福东路19号
网址
行政诉讼
部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
电话0518-80218031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路8号
网址http://kaifa.lygzy.gov.cn/index.shtml
办理地点
  • 连云港市赣榆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卫健委综合窗口(赣榆区盛世路8号)
咨询方式
  • 0518-86212187
监督投诉
  • 业务主管部门监督投诉方式:0518-8621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