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航运:跨省(区、市)高等级航道的千吨级及以上航电枢纽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省干线航道网内的干线航道及通航建筑物项目由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批准规划的政府所属投资主管部门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