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社会事业项目: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社会团体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资产权属实行属地核准管理,分别由省、设区市、县(市、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他项目按照资产权属实行属地备案管理,分别由省、设区市、县(市、区)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